币安交易所 Binance jiaoyisuo 分类>>
娄底中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Binance 币安 ——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交易平台2025犯罪典型案例
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钱包,币安app官网下载,币安电脑PC版,币安交易所网址,币安app下载,币安邀请码返佣,币安交易所官方网站下载,币安交易所,币安,币安下载,币安注册,币安交易所网址,币安靠谱吗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新特点,衍生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娄底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反电诈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严惩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严惩再犯、惯犯,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020年5月,被告人彭某某伙同王某、黄某、缅甸武装势力等在缅甸老街市成立窝点,先后设立四个虚假投资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推介并引诱投资,组织、指挥多人通过微信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业务员以聊天、玩游戏等方式虚构微信身份添加好友,微信好友达到预期数量后,即向被害人推介虚假投资平台,利诱被害人投资,当进入平台的资金数额达到预期后关闭诈骗平台,转移、分配诈骗资金。彭某某诈骗犯罪集团从2020年5月到2022年4月共开设诈骗盘口4个,诈骗400多人,涉案资金1.3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伙同他人在中国境外组织成立犯罪集团,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采取虚构投资平台引诱中国境内被害人投资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1.3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还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并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彭某某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故对其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被告人彭某某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王某为实施诈骗,通过提供费用、安排人员等方式,组织黄某甲、黄某乙(均另案处理)等十余人分多次偷越国境至境外某地,并组织人员在当地先后设立六个虚假投资平台对中国境内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逐渐形成了以王某等人为首要分子,黄某甲和黄某乙等人为骨干成员,戴某恒、秦某龙等25人(均另案处理)为一般成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集团人员分工协作,通过“养号”“加人”“开盘”“”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38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在境外成立诈骗犯罪集团,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采取虚构投资平台引诱中国境内被害人投资的方式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且人数众多,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王某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并依法从严惩处,故对其以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本案系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典型案例。犯罪分子先以虚假的人设与被害人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向被害人发送虚假投资平台链接并引导其下载APP投资,先以小额返利为诱饵,再不断引导被害人不断追加资金,待诈骗盘资金池达到峰值时,犯罪分子随后关闭资金盘,迅速转移资金,并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服务器维护”“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解冻金”等,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本案警示公众,投资理财套路深,不要随意下载陌生APP投资,请勿贪图一夜暴富,做骗子的“提款机”!
2021年7月,刘某伙同康某、曾某在长沙岳麓区成立诈骗工作室,并发展多人作为业务员。业务员将自己包装成亚裔美女,称自己是从事Hconex数字货币平台投资的,愿意带着对方投资虚拟数字货币赚钱。当受害人在交易所上购买了虚拟货币后,业务员让受害人将虚拟货币充值到Hconex平台,刘某通过后台系统操纵修改虚拟数字货币的盈亏,致使受害人充值金额全部亏损,从而诈骗客户钱财。刘某犯罪集团自成立以来共计骗取受害人财产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
本案系虚拟货币交易类诈骗典型案例。诈骗分子通过社交途径获得受害人信任,使其放松警惕,表示自己有投资理财的内部消息可赚取大额利润,或诈骗分子声称某种虚拟币具有超高回报率,甚至承诺“稳赚不赔”“低价入局”。搭建看似正规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当受害者将资金投入后,伪造虚假后台数据,制造交易盈利假象,待受害者投资钱财达到峰值时便转移资金,使受害者血本无归。本案警示社会公众,请勿轻信虚拟币投资,切勿相信只赚不赔的“买卖”,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2019年2月,被告人黄某带领周某等人在诈骗公司安排的蛇头带领下,从边境线走山路偷渡到缅甸老街,随即被“王者国际”诈骗公司安排车辆接送至窝点从事诈骗活动。周某后来以到缅甸赌场当服务员、客服等轻松且高薪的理由,引诱国内的亲戚朋友雷某、袁某等11人到缅甸从事诈骗活动。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期间,黄某等人在“王者国际”诈骗平台以虚假的身份背景使用某音、某陌等APP添加国内的好友,以虚假赌博、刷单返利、投资理财等方式引诱他人投钱,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2020年5月,被告人黄某偷渡到缅自治区张某设立的电信诈骗窝点。该窝点先后搭设“BSIG”“阿波罗”“马丁可利”“飞协博”平台投资,被告人黄某负责4个平台的后台管理及上下分,窝点成员在微信上虚构成功人士身份,取得中国境内被害人信任后,营造高回报、低风险的假象引诱被害人投资,平台达到一定金额后决定(即关闭平台),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资金。经查明,从2020年5月到2021年8月被告人黄某违法所得217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刘某、罗某、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接收、转移,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掩饰、隐瞒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四被告人均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